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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院内遴选公告

 

为加强本院中药配方颗粒的采购管理,对本院中药配方颗粒的供货方进行院内公开遴选,并制定中药配方颗粒供货方遴选方案。
一.遴选原则
遵循中药配方颗粒质量识别的特殊性,坚持科学评价,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全程监督。
二.供货方资质要求
1.供货方必须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提供国家试点批文原件扫描件)
2.供货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中药配方颗粒;(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
3.供货方必须具备良好的企业业绩和社会信誉。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提供2018年度1-12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供货方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记录等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4.供货方供货能力: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品种需达到或超过350品种;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供货方应提供国家试点批文,《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复印件;
2.供货方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
3.供货方中药配方颗粒供货药品目录和供货价格,以换算为中药饮片克为报价单位(需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并按医院提供的品种目录顺序报价);
4.供货方企业实力及相关工作业绩和社会信誉的相关证明;
5.购销合同样本、购销廉洁合同样本;
6.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8.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印章。
四.遴选流程
1.符合并满足上述二、三要求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报名,并按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申报资料;
2.报名时申报方可向医院索取《湘乡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院内遴选方法和标准》;
3.医院成立中药配方颗粒供货方遴选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4领导小组对申报方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评审环节;评审时申报方应在现场回答评审组的提问;
5.评审组制订评审方法及标准(详见附件内容),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通过综合评分和统计,遴选出最高分的一家中药配方颗粒供货方;
6.评审结果在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公示后无异议,供货方和医院必须在5个工作日签订合同,否则作供货方自动放弃论处,合同期限三年;
五.报名时间、申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17时止。                                                                   
六.报名申报资料递交地址:湘乡市中医医院门诊大楼6楼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谭炜      联系电话:18873230250
七.遴选时间、地点: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下午14时;地点湘乡市中医医院门诊大楼6楼党员活动室。
来源:未知 作者:湘乡市中医院 2019-12-0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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